今天是:
当前位置:首页>聚焦图
新疆检察:2021年1-6月全区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
时间:2021-08-02  作者:  新闻来源:案件管理办公室  【字号: | |
      一、刑事检察工作

2021年1至6月,全区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13355人,同比上升15.3%,提起公诉21169人,同比下降10.68%。


全力保障疫情防控,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案件,1至6月共批准逮捕涉疫情犯罪4人,起诉7人。

聚焦新疆工作总目标,推进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,努力建设平安新疆。对于故意杀人、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,批捕726人,起诉749人。对于“两抢一盗”犯罪,批捕1133人,起诉1700人。


对于赌博、开设赌场、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毒品,组织、强迫卖淫、制贩传播淫秽物品等犯罪行为,批捕450人,起诉682人。其中,批捕毒品犯罪259人,起诉356人。起诉利用电信网络手段赌博、传播淫秽物品等犯罪10人。

共批捕各类破坏经济秩序犯罪264人,起诉449人。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、集资诈骗犯罪41人,起诉136人。另外,批捕组织领导传销罪58人,起诉48人。

对于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,共批捕40人,起诉25人。其中,批捕侵犯商标权、专利权、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犯罪21人,起诉18人。对于侵犯非公企业和非公经济人士合法权益犯罪,批捕3人,起诉28人。

做好监检衔接,办案工作既体现配合,又落实制约。决定起  诉贪污贿赂、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195人,其中厅级9人。对司法人员侵犯公民权利、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案件,全区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19人。

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工作,1至6月全区检察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为93.16%,认罪认罚从宽案件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为79.82%,认罪认罚从宽案件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达到98.62%。


 对监狱系统减刑、假释、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案件,书面提出纠正意见202人。其中,对减刑提出194人,对暂予监外执行提出8人。

二、民事检察工作

共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733件,审结后提出抗诉25件,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8件。

共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、民事审判程序和审判人员违法监督案件7874件,审结后提出检察建议5146件。

共受理支持起诉案件5665件,审结后支持起诉1299件,其中,支持农民工起诉1023件。


三、行政检察工作

共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12件。共受理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、行政审判程序和审判人员违法监督案件787件,审结后提出检察建议608件。受理行政跟进监督案件10件,受理行政支持起诉案件2件。


 四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

受理公益诉讼线索4020件,立案3788件。其中,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新领域公益损害问题立案849件。公益诉讼诉前程序3153件。提起公益诉讼13件。其中,民事公益诉讼10件,行政公益诉讼3件。


 1.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。通过办案共挽回、督促修复被损毁的林地、耕地、湿地、草原7923.19亩;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51.02公里,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138.4亩;保护被污染土壤107062.73亩,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、生产类固体废弃物11502.93吨;督促关停和整治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44家;向污染企业和个人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3万元。

2.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。督促收回被欠缴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572.56万元;督促收回被非法占用的城镇国有土地78.46亩。

3.食品药品安全领域。督促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2662.96公斤。督促查处销售假药和走私药品71种;督促收回流通中的假药和走私药品5种。

五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

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批准逮捕436人,提起公诉492人。在办案中体现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,对未成年人涉嫌犯罪的案件作出不逮捕决定80人,作出不起诉决定68人,不捕率28.47%,不诉率18.58%,适用附条件不起诉112人,其中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24人。

六、控告申诉检察工作

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案件4930件,其中来访3342件次,来信309件次,来电784件次,网上信访178件次[信访数据来源于全国检察机关网上信访信息系统2.0版]。7日内回复率达到100%。受理司法救助案件321件,救助392人,发放司法救助金501.646万元,其中救助扶贫对象152人,向扶贫对象发放救助金206.455万元。

七、重点工作

(一)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。1至6月共批准逮捕涉黑恶犯罪2人,起诉14人。

(二)反洗钱工作。1至6月对洗钱罪批捕1人,起诉13人。注重对其他犯罪中洗钱行为进行打击,对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、犯罪所得收益罪中,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收购、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进入流通领域的方式掩饰、隐瞒的洗钱行为批捕24人,起诉41人。

(三)检察听证工作。依法主动开展各类型案件检察听证工作。检察听证3626件次,其中公开听证3349件次,不公开听证277件次。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听证1975件次,拟不起诉案件听证840件次,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听证248件次,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听证120件次,单独申请司法救助案件听证75件次。主动邀请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人民监督员工共参与公开听证9153人次。


友情链接
官方微信
官方微信
官方微博
官方微博
今日头条
今日头条
天天快报
天天快报
Copyright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
地址:新疆乌鲁木齐市建国路122号 电话:0991-8823870 邮箱:2785548328@qq.com
本网网页设计、图标、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、摘编或建立镜像,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。
网站备案号:京ICP备10217144号-1 技术支持:正义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