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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疆检察:点亮“三盏灯” 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
时间:2021-05-21  作者:  新闻来源:办公室  【字号: | |

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,新疆检察机关将党史学习教育与推动工作有机结合,守正创新促融合、务实笃行增亮点,切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,实现党史学习教育有活力、有热度、有内涵。

点亮思想引领的“心灯”

在学深学透中凝聚思想伟力

坚持抓住“少数”,带动“多数”,确保学习教育井然有序。自治区检察院以上率下,率先举办读书班、业务培训课堂常态化开展党史课程、制定党史学习教育推进计划,院领导带头研讨交流5次、到分管部门(所在支部)上党课10人次,为全区检察机关做好标杆。各级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带头讲党课,领导班子成员与全体检察人员同学习、同座谈、同测试,做到以上率下、学深悟透,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坚定理想信念、筑牢初心使命、增强业务素养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坚持抓住“日常”,带动“经常”,确保学习教育学深悟透。各级检察机关统筹运用理论中心组学习、集体学习、个人自学等方式,依托“三会一课”、主题党日等载体,项目化、清单式推进党史学习教育,提前撰写交流研讨发言,保证学习质量,为党史学习教育的深入开展打下坚实基础。自治区检察院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史专题4次,克拉玛依市院采取“四步走”新型学习模式,环环相扣、层层递进。乌鲁木齐市院“线上+线下”合力出击,“传统+新媒体”齐发力,引导涉检舆情、处理网民合理诉求,做好宣传引导工作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坚持抓住“群体”,带动“全员”,确保学习教育不落一人。离退休老干部全覆盖,各级检察机关召开离退休老干部座谈会,邀请老党员老干部老红军走上讲台30余人次,讲述老一辈革命事迹,接受精神洗礼。5月7日自治区检察院邀请离退休老干部为50余名检察人员讲述42年从检经历,让在职检察人员感悟从检初心。青年检察干部全覆盖,各级检察机关发挥群团组织作用,开展青年理论大学习、大讨论等活动40余场次,自治区检察院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开展集中学习研讨3次,坚持每天一学、每周一论,把《毛泽东选集》《之江新语》、党史学习教育指定书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、各类党媒社论纳入到青年理论学习必看书目必学内容。因公外出人员全覆盖。各地检察机关坚持“谁缺学谁补学、缺哪堂课就补学哪堂课程”原则,通过送学、补学、寄学、夜学等方式解决缺学缺课问题,确保党史学习教育全覆盖、无遗漏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点亮形式创新的“明灯”

在出新出彩中提升学习成效

创新学习方式和载体,引导党员学思践悟、入脑入心,筑牢忠诚检魂。

用好“红色资源”,传承红色经典。各地检察机关将党史学习教育融入主题党日活动,充分发挥“访惠聚”工作队作用,结合“民族团结一家亲”活动,开展“我与亲戚一起学党史”系列活动20余场次,营造党史学习教育浓厚氛围。4月以来,自治区检察院先后组织开展“讲述党史故事 永葆奋斗精神”讲故事比赛、“感悟百年党史 践行检察初心”读书分享等活动,近100余名检察人员立足本职工作,结合党史国史检史,生动讲述身边人身边事,彰显青春奋进精神。乌鲁木齐、博州、伊犁等地相继开展主题演讲、知识竞赛等活动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用好“英模资源”,感悟榜样力量。自治区检察院将百年党史与90年人民检察史学习相结合,创新利用网络平台,在全区检察机关开展“百名党员好故事·献礼建党一百年”主题活动,展现检察人员时代风采,用身边人讲述身边事,弘扬先进典型,树立榜样意识,在新疆检察新媒体平台开设“我的初心检情”专栏,每日更新党员好故事视频,微博话题阅读量累计突破1亿,引起良好反响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用好“阵地资源”,讲述身边故事。坚持把党史学习教育与检察宣传工作紧密结合起来,用好传统媒体、用活新媒体,在新疆检察微信公众号开设党史天天学、党史故事100讲、我为群众办实事、我的初心检情等栏目,每日更新各类重要论述、历史大事记、先锋模范故事、检察为民办实事等内容,多层次、多角度、多侧面讲好党的好故事、检察好声音,截至目前发布相关稿件300余篇,在人民网、法制日报、新疆日报、新疆广播电视台、新疆法制报等媒体报刊发布稿件50余篇。

点亮成果转换的“航灯”

在走深走实中谱写干事新篇

自治区检察院精准对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,制定《“检察为民办实事”实践活动方案》,细化检察为民办实事五大方面15项具体措施,真心实意听民声、察民意、解民忧。

提升群众安全感,办好群众身边的“小案”。更加注重提升认罪认罚案件质效,第一季度全区检察机关认罪认罚适用率达93.36%。加大利用电信网络手段实施诈骗和金融诈骗犯罪行为,守护群众“钱袋子”,全区检察机关开展反洗钱、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覆盖群众万余名。

提升群众幸福感,维护群体合法权益。研究制定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金使用管理及跟踪回访工作办法,对41件案件开展回访。第一季度受理司法救助案件189件,发放司法救助金262.7万元。研究起草“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”的意见,以司法救助专项活动助推乡村振兴。建立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协作机制,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。办理涉农民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165件。研究制定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实施方案,全区检察机关用好法治副校长资源,阿克苏、阜康、奎屯等地通过“诉心微课堂”“检察长大课堂”“抖音直播间”形式唱响未成年人法治宣传“好声音”,覆盖师生万余人。

提升群众满足感,用心用情化解矛盾。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,切实做到“7日内程序性回复、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”。全面推开检察听证,坚持“应听证尽听证”,1-4月全区检察机关共开展听证案件2239件,邀请听证人员10399人,其中公开听证2105件,位居全国首位,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人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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